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2026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矿业权可以依法转让。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业权不得转让:

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矿业权,持有不满5年;

矿业权依法被查封;

矿业权权属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

矿业权出让合同约定矿业权不得转让;

国家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授予的采矿权,未经原授予采矿权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转让。

因股权转让等导致实际控制人变更的,矿业权人应当向原矿业权出让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