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采。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