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 第五十五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给管道企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