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1990年)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1990年) 第五十二条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五四年九月七日政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中有关看守所的规定即行废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1954) 第五十一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