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26年) 第九十二条

第九十二条 监狱应当创新教育改造方式方法,不断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

监狱应当通过教育改造罪犯,帮助罪犯重塑健康人格,自立自强,改过自新,培养罪犯守法意识和重新融入社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