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年) 第五章 对罪犯的教育改造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年) 第六十三条 第五章 对罪犯的教育改造 第六十三条 监狱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对罪犯进行扫盲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经考试合格的,由教育部门发给相应的学业证书。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