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1994年) 第四章 狱政管理 第二节 警戒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1994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章 狱政管理 第二节 警戒 第四十四条 监区、作业区周围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安全警戒工作。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