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年) 第五十一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未经批准经营、使用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