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5年) 第七章 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第三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5年) 第三百零九条 第七章 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第三百零九条 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申诉后,应当组织成立核查组,对申诉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根据工作需要,核查组可以调阅相关措施文书等材料,听取申诉人意见和承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情况说明。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集体研究,提出办理意见,经审批作出决定。 第三百零八条 目录 第三百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