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5年) 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十三节 查封、扣押 第一百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5年) 第一百六十二条 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十三节 查封、扣押 第一百六十二条 对于被扣押的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财产,以及即将到期的汇票、本票、支票,依法需要出售或者变现的,按照本条例关于出售冻结财产的规定办理。 第一百六十一条 目录 第一百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