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5年) 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八节 管护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2025年)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四章 监察权限 第八节 管护 第一百一十七条 监察机关采取管护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对被管护人员进行谈话、讯问。 第一百一十六条 目录 第一百一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