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2021年) 第六章 监察官的考核和奖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2021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监察官的考核和奖励 第三十六条 对监察官的考核,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实行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