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2021年) 第四章 监察官的任免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2021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监察官的任免 第二十一条 监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其监察官职务: 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监察官职务的; 退休的; 辞职或者依法应当予以辞退的; 因违纪违法被调离或者开除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