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202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监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去其监察官职务:

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监察官职务的;

退休的;

辞职或者依法应当予以辞退的;

因违纪违法被调离或者开除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