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年) 第五章 草原畜牧业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年) 第五十二条 第五章 草原畜牧业 第五十二条 国家支持科学利用草原,协调推进草原保护与草原畜牧业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生产生态有机结合,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牧民增加收入,提高草原可持续发展能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进牧区生产生活生态协同发展。 第五章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