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00年) 第五章 电信安全 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00年) 第六十三条 第五章 电信安全 第六十三条 使用电信网络传输信息的内容及其后果由电信用户负责。 电信用户使用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信息的,必须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8)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