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4年) 第六章 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4年) 第五十九条 第六章 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 第五十九条 利用我国生物资源开展国际科学研究合作,应当依法取得批准。 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开展国际科学研究合作,应当保证中方单位及其研究人员全过程、实质性地参与研究,依法分享相关权益。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