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4年) 第四章 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安全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4年) 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安全 第三十七条 从事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规范。 从事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应当进行风险类别判断,密切关注风险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