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4年) 第二章 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4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 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生物安全信息共享制度。国家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统一的国家生物安全信息平台,有关部门应当将生物安全数据、资料等信息汇交国家生物安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