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标准和监测 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七十八条 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标准和监测 第七十八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和其他负有法定监测义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 前款规定的监测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应当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七十七条 目录 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