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六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六百九十条 第三编 生态保护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六百九十条 国家建立严格的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和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开展水土保持,减轻水、旱、风沙灾害,预防土地沙化,治理沙化土地,保护和改善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 第六百八十九条 目录 第六百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