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三十六章 光污染防治 第六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六百七十条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三十六章 光污染防治 第六百七十条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根据光污染防治的要求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对照明产品、户外显示产品、交通补光灯、建筑玻璃和材料等在其技术规范或者产品质量标准中规定合理的光限值。 第六百六十九条 目录 第六百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