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三十六章 光污染防治 第六百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六百六十九条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三十六章 光污染防治 第六百六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城乡区域开发、改造和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光污染影响,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土地用途和建设布局,防止、减轻光污染。 第六百六十八条 目录 第六百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