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二十二章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 第五百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五百二十五条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二十二章 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 第五百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依法将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纳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推动同步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与污水处理设施,鼓励协同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和补偿范围应当覆盖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成本。 第五百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五百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