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二十一章 生活垃圾污染防治 第五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五百零九条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二十一章 生活垃圾污染防治 第五百零九条 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对所产生的垃圾及时清扫、分类收集、妥善处理。 第五百零八条 目录 第五百一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