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十八章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一节 总体要求 第四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四百三十三条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十八章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第一节 总体要求 第四百三十三条 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应当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不得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第四百三十二条 目录 第四百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