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十七章 土壤污染预防 第四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四百一十三条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十七章 土壤污染预防 第四百一十三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根据对公众健康、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对土壤中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筛查评估,制定公布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并适时更新。 第四百一十二条 目录 第四百一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