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三百九十九条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九十九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林业草原等有关部门,根据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土地用途、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结果等,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三百九十八条 目录 第四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