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十三章 工程建设项目海洋污染防治 第三百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三百六十八条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十三章 工程建设项目海洋污染防治 第三百六十八条 海洋油气钻井平台(船)、生产生活平台、生产储卸装置等海洋油气装备及其有关海上设施,不得向海域处置含油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其他固体废物,不得造成海洋环境污染。 第三百六十七条 目录 第三百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