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十二章 陆源污染物海洋污染防治 第三百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三百六十条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十二章 陆源污染物海洋污染防治 第三百六十条 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和完善排水管网,根据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的需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城乡污水处理。 建设污水海洋处置工程,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第三百五十九条 目录 第三百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