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三章 一般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百九十二条 第二编 污染防治 第三章 一般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地区所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第一百九十一条 目录 第一百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