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一百二十二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七章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 第一百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 第一百二十一条 目录 第一百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