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 第九百五十三条

第九百五十三条 发展循环经济应当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