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79年) 第三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79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二十五条 严防食品在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的污染。加强食品检验,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严禁出售、出口和进口。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