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三十八条 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