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 第七十五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未经鉴定,擅自用于制造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制造的特种设备,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目录 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