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第二编 所有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第八十二条 第二编 所有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八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十一条 目录 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