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第二编 所有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第七十三条 第二编 所有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二条 目录 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