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第二编 所有权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第四十六条 第二编 所有权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四十六条 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