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