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 第一百八十五条

第一百八十五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

担保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