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年) 第四章 煤炭经营 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年) 第四十八条 第四章 煤炭经营 第四十八条 煤炭的进出口依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统一管理。 具备条件的大型煤矿企业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依法许可,有权从事煤炭出口经营。 第四十七条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