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年) 第二章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 第二十一条 煤矿建设应当坚持煤炭开发与环境治理同步进行。煤矿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