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年) 第七十九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对煤矿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第七十八条 目录 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