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年) 第十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三条 煤炭矿务局是国有煤矿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矿务局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依法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第十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