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7年) 第七章 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和销售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7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七章 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和销售 第三十九条 烟草专用机械的购进、出售、转让,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烟草专用机械的名录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