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7年) 第七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7年) 第七章 第七章 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和销售 第三十八条 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和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只能从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 第三十九条 烟草专用机械的购进、出售、转让,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用机械、卷烟纸、滤嘴棒及烟用丝束。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