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9年) 第三章 澳门驻军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关系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9年) 第十条 第三章 澳门驻军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关系 第十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应当支持澳门驻军履行防务职责,保障澳门驻军和澳门驻军人员的合法权益。 澳门特别行政区以法律保障澳门驻军和澳门驻军人员履行职责时应当享有的权利和豁免。 澳门特别行政区制定政策、拟定法案、草拟行政法规,涉及澳门驻军的,应当征求澳门驻军的意见。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