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9年) 第二章 澳门驻军的职责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9年) 第八条 第二章 澳门驻军的职责 第八条 澳门驻军的飞行器、舰船等武器装备和物资以及持有澳门驻军制发的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执行职务的人员和车辆,不受澳门特别行政区执法人员检查、搜查和扣押。 澳门驻军和澳门驻军人员并享有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豁免。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