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2002年)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2002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选举会议主席团公布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和简介,并印发给选举会议全体成员。 主席团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后,选举会议成员可以查阅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情况。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