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2016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对港口设施进行保安评估应当评估下列事项:
设施的保安状况;
设施的结构、布局情况;
对人员进行保护的安全体系;
保安工作程序;
无线电和电信系统,包括计算机系统和网络;
如被损害或者被用于非法窥测,会对人员、财产或者港口作业构成危险的其他区域。
设施的保安状况;
设施的结构、布局情况;
对人员进行保护的安全体系;
保安工作程序;
无线电和电信系统,包括计算机系统和网络;
如被损害或者被用于非法窥测,会对人员、财产或者港口作业构成危险的其他区域。